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及相关规定,在离婚冷静期30天内,夫妻双方需完成以下法定步骤与事项:
一、法定步骤
共同申请离婚登记
- 时间:冷静期开始前
- 要求: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,填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- 材料: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原件。
等待冷静期届满
- 期限: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(自然日,含节假日)。
- 法律效力: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在此期间单方撤回离婚申请(无需对方同意)。
冷静期届满后的操作
- 若坚持离婚:需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。
- 逾期未申请: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(需重新提交申请)。
二、重要注意事项
撤回离婚申请
- 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申请(需双方或单方到登记机关办理)。
- 撤回后若需离婚,须重新提交申请并再次经历30日冷静期。
财产与子女安排
- 协议准备:冷静期内应协商完成以下事项,并写入《离婚协议书》:
- 子女抚养(抚养权、抚养费、探视权);
- 共同财产分割(房产、存款、债务等);
- 其他约定(如补偿款、过户手续等)。
- 法律效力:《离婚协议书》需双方签字,在领取离婚证时提交登记机关备案(未备案则无强制执行力)。
材料准备
- 领取离婚证时需携带:
- 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原件;
- 2张单人近期免冠照片;
- 签署好的《离婚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)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- 一方拒不配合:若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共同领证,离婚程序终止,另一方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。
- 家暴等情形:若存在家庭暴力等危险情况,可向法院申请跳过冷静期直接诉讼离婚(需提供证据)。
四、总结流程
graph LR
A[共同提交离婚申请] --> B[进入30日冷静期]
B --> C{冷静期内是否撤回?}
C -->|是| D[离婚程序终止]
C -->|否| E[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]
E --> F{双方共同领离婚证?}
F -->|是| G[领取离婚证]
F -->|否| H[视为撤回申请]
五、建议行动
及时沟通:冷静期内充分协商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等细节,避免后续纠纷。
法律咨询:复杂财产或抚养权问题建议咨询律师,确保协议合法有效。
保留证据:若存在财产转移风险,提前收集银行流水、产权证明等证据。
注: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,诉讼离婚(如一方不同意或存在争议)不适用此程序。